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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侦探取证:最高检聚焦“假挂号”典型案例

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3-01-26

上海侦探取证:最高检聚焦“假挂号”典型案例:一女子被“收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冒名顶替登记”:女子20年后“结婚”,重婚罪被警方传唤5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批《检察为民实践》——行政检察和民事典型案例系列丛书。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撤销假婚姻登记的检察监督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在现实中,冒用、借用他人姓名办理婚姻登记并非孤例,存在多种情况。 对确属虚假婚姻登记的,检察机关建议民政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对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主管部门。

女人“结婚了”,20 年后才知道

涉嫌重婚被警方传唤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案情显示,1999年,临沂市某村村民孙某某与无户籍信息的外籍女子郭某共同生活。 户籍信息,1999年7月15日到临沂市某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领取某县38××(99)号结婚证。

杨某华本人于2003年11月5日与梁某山登记结婚,夫妻俩搬出山东省外地居住。 2020年4月,杨某华与梁某山因房产问题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证时重婚罪调查,发现两人被假冒,与孙某某在临沂市某县结婚。

杨某华夫妇随后婚姻临沂市某县民政局婚姻撤销假婚姻登记。

2020年5月9日,杨某华将临沂市某县民政局作为被告诉至县法院,请求法院确认某县(99)38××号结婚证为无效的。 法院裁定驳回杨某华的诉讼请求。

同年8月19日,杨某华不服县法院行政裁定重婚罪调查-最高检聚焦“假挂号”典型案例:一女子被“收,向县检察院申请监察。 某县检察院经初步审查认为,本案系法院以法院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未逾法定期限为由,直接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可能存在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对杨某华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职权启动行政违法监督。

经县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确认杨某华假名结婚事实确实存在; 因身份信息被冒用,杨某华还因涉嫌重婚罪被居住地公安机关传唤。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后

民政局撤销假婚姻登记

上海侦探取证经审查,县检察院认为:县法院驳回杨某华提起诉讼的决定,依法作出,并无不当。 县民政局办理(99)某县街字38××号婚姻登记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杨某华身份被冒用,侵犯杨某华合法婚姻权益; 民政局有婚姻登记审查管理的职责,以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为由拒绝办理杨某华的请求,显然不妥。

2020年8月21日,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出具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宣告某县婚姻登记证(99)街字38××号作废; 对孙某某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加强对婚姻登记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审核婚姻登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020年9月21日,某县民政局复函称,采纳检察建议,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按程序,在(99)婚姻登记证件上注明; 组织婚姻登记管理人员对全员进行培训,加强婚姻登记的审核和把关; 全面排查,对全县类似情况进行彻底整改。

临沂市检察院将案件反映的问题通报山东省检察院后,省内有关单位高度重视。 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检察院、高院、公安厅起草制定了《关于妥善处理冒领、冒领婚姻登记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导解决婚姻登记问题。虚假或虚假婚姻登记的问题。 临沂市检察院总结了办案经验。 截至目前,已办理此类案件18起。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确属虚假婚姻登记的

检察机关建议民政部门撤销

对于本案的典型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介绍,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决定并无不当。 如果当事人继续上诉并申请再审,则诉讼程序将被搁置。 存在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致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当事人申请监督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到,在现实中,冒用、借用他人姓名办理婚姻登记并非孤例,情况多种多样。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 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制度落地,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实施。

上海侦探取证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出正规调查公司 ,如果婚姻登记确属虚假,检察机关建议民政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将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主管部门部门及时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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